| 武夷山市完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机制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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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02-24 09:42 文章来源:中国武夷山网 |
|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政策 |
武委〔2006〕9号
中共武夷山市委 武夷山市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机制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农茶场,市直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促进农民增收,加快城镇化步伐,根据《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机制的通知》(南政〔2005〕综192号)的精神,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健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网络
1、建立市、乡、村三级工作网络。(1)建立武夷山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中心,负责统筹、规划、协调、指导全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提供农村劳动力子女就学、户籍登记、职业介绍、就业培训、房屋中介、个体办证、法律维权、信息发布、政策咨询及档案管理等“一站式”服务,逐步形成城乡一体化的区域性劳动力市场。(2)成立乡镇、街道农村劳动力转移服务站。负责建立乡镇、村居农村劳动力资源和就业分布台帐,做好转移宣传、发动,掌握农民务工岗位需求,对接发布全市及区域企业用工信息,组织富余劳动力有序转移,及生产资料依法按政策保留或流转,为农村驻留人员提供生产、生活、学习等服务。(3)设立村级农村劳动力转移信息联络员,负责本村劳动力摸底、输送工作,并给予定额补助。
2、建议今年一次性给各乡镇的农村劳动力转移服务站补助1万元工作经费(其中5000元由南平市人民政府拨付)。各乡镇要为服务机构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及其他办公设施。从明年起,视各乡镇工作开展情况,给予适当的工作经费补助。
二、强化就业培训
1、市、乡两级劳动保障部门要负责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的组织工作,农办、教育、工会、妇联、乡镇、行业协会、各培训机构等单位要做好配合工作。引导企业建立上岗培训制度,今年计划组织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3000人,转移就业5000人。推行就业资格证制度,要求取得相应资格证的行业岗位,未取得资格证的一律不得上岗。重点围绕我市木竹制品、食品加工、旅游服务、纺织服装四大产业集群发展要求,依托现有的职业学校(学院)、成人教育中心、专业技术培训中心和具备培训能力的龙头企业,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
2、鼓励农民工参加职业技能等级鉴定,凡参加技术等级鉴定,农民工获得劳动部门颁发的技术等级证书的,市财政每人次补贴150元,其中农民工生活补贴70元,培训机构80元。
三、政策支持和权益保障
1、户籍政策。凡在我市城区或工业园区企业就业的农村劳动力,与所在企业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含一年一订,连续三年),在城区有固定住所的,可申请在城区登记常住户口。
2、子女就学。凡在城区或工业园区企业就业的农村劳动力,其子女就学,可凭其用工企业的劳动合同和教育部门要求提供的证明,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教育部门登记,由教育部门安排指定的学校上学,享受与当地学生同等待遇,指定学校不得以任何借口收借读费和规定之外的任何收费。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农民工,其子女就学实行“两免一补”政策(即免书本费和学杂费,适当补助寄宿生生活费)。
3、土地承包政策。本市农民工在土地承包期内全家迁入城镇落户后,根据承包者意愿,保留其在农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承包方交回承包地的,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农民工在企业就业的,其配偶和子女特别是仍居住在农村的已婚子女,其承包土地经营权的合法权益应予以保护。
4、工资待遇。企业和用工单位要落实国家关于企业工资发放和最低工资制度的有关规定,切实提高用工待遇,对恶意拖欠和克扣工资的企业,要依法处理,并通过新闻媒体曝光,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对于农民工进入企业时,在试用期间其工资不得低于规定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5、社会待遇。农民工进入企业务工享受同等社会保障待遇。在外地务工已参加社保的农民工回乡就业可以接转续保。在城区登记常住户口的农民工,5年内允许其继续享受农村计生政策;符合农村低保条件并放弃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的,经申请可列为所在地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6、清理收费。面向企业就业的农村劳动力的收费项目一律取消。
四、加强组织领导
1、加强领导。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把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我市已成立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办,各乡(镇)、街道、农茶场要求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2、强化宣传。各宣传媒体要大力宣传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的成功经验和典型事例,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同时,要开辟专栏用于就业信息发布和政策宣传,宣传费用给予优惠支持,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良好氛围。
3、实行督查。市委农办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将定期进行通报,每半年组织一次检查,并在年终进行考评,根据工作实绩,进行表彰和批评。
附件: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任务分解表
中共武夷山市委
武夷山市人民政府
2OO6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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