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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武夷新区建设的若干意见
2006-06-07 09:22  文章来源:武夷山市外经贸局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政策

武委〔2006〕21号

中共武夷山市委 武夷山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武夷新区建设的若干意见



各乡(镇)、街道、场,市直各单位:

为增强武夷山县域经济发展能力,对接闽北产业集中区开发建设,加速生产要素聚集,根据市委十届五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经研究,决定启动建设闽北产业集中区武夷新区(含仙店创业园,以下简称:武夷新区)。现就加快武夷新区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科学规划建设,打造工业发展重要平台

1、明确定位。武夷新区作为武夷山新的生产要素聚集地和经济增长极,是武夷山工业发展的重要平台,主要发展茶加工、食品加工、竹木加工、服装加工、制药等绿色、环保型工业以及高新科技项目。

2、界定范围。武夷新区建设范围从兴田镇兴田村至仙店创业园区域,约4.68万亩用地;第一期开发范围从兴田镇兴田村至枫坡村,面积约3600亩。

3、规划先行。按照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的要求,对接闽北产业集中区、高速公路、兴田镇区、仙店创业园区等建设规划,抓紧编制武夷新区总体规划,认真做好详规、控规等编制工作,形成科学完善的规划体系。

4、设施配套。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依托现有道路,全力做好省道303线兴田镇与建阳市交界处至南源岭段公路取直、拓宽优化改造项目。

二、创新机制体制,构建高效建设管理模式

按照市委办公会议决定,成立武夷新区管理委员会,作为市政府的派出机构,赋予其相关的建设、土地、规划等职能,下设党政办公室、国土建设分局和招商服务局。按照精简、高效的要求,组建武夷新区管委会,具体负责武夷新区开发建设的实施和监管。

武夷新区管委会实行相对独立的财政体制,接受同级财政领导和监督。武夷山城投公司承担武夷新区的投融资功能,增强和确保武夷新区投融资能力。

三、形成工作合力,营造良好开发建设环境

开发建设武夷新区是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各级各部门要全力支持配合。兴田镇要负责做好征地拆迁工作,为武夷新区建设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国土部门要全力做好土地报批、征用等工作;规划部门要做好规划的设计、编制等工作;计划部门要做好武夷新区项目编制上报工作,争取列入省重点项目并进入闽北产业集中区的架构,争取省、地有关优惠政策支持。电力、通讯等部门要全力支持做好电、讯线路的迁移、架设等工作。其他相关部门也要从自身职能出发,积极配合做好武夷新区开发建设各项工作。与此同时,各级各部门要全力做好项目招商,确保项目早日落地产生效益。

四、优惠政策支持,实现新区良性循环发展

1、地价优惠。参照执行《福建省进一步促进开发区发展若干规定》精神,将武夷新区内土地出让金全额拨给武夷新区管委会,以弥补区内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财政投入不足部分。引入武夷新区的工业项目土地出让价按照4万元/亩执行;项目业主向武夷新区管委会交纳2万元/亩信用金,办理相关手续后即可开发建设。

2、税收返还(不含仙店创业园)。武夷新区内引进新办企业所缴税收地方财政所得部分,2006年?2010年全额补助给武夷新区管委会,2011年?2015年按50%补助给武夷新区管委会,2016年起按25%补助给武夷新区管委会。鉴于兴田镇在武夷新区开发建设中居于特殊区域,武夷新区内引进新办企业所缴税收地方财政所得部分5%补助给兴田镇,暂定五年(2006年1月1日?2010年12月31日)。

3、引资奖励(不含仙店创业园)。大力鼓励各级各部门引进工业项目入驻武夷新区。原制定鼓励扶持工业发展和进入仙店创业园区工业企业有关政策不变的基础上,对引进工业项目进入武夷新区的引资人按照新办企业落地后前三年所产生税收的地方财政实际所得部分10%的标准,后两年按5%的标准,给予奖励;奖励费用从市财政补助武夷新区的资金中列支。此项政策先执行5年(2006年1月1日?2010年12月31日)。

武夷新区的优惠政策细则另行制订执行。



中共武夷山市委

武夷山市人民政府

2006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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