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口退税政策调整综合动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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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6-26 15:52 文章来源:武夷山市外经贸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据国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通知,从2007年7月1日起,国家将对部份商品出口退税做出较大调整。大体情况如下:一是继续严格控制“两高一资”商品,对水泥、液华石油、燃料、化肥、生皮、皮鞋、一次性木板、非机动轮船等商品取消出口退税变。二是较大幅度降低退税的商品:植物油、化学品、塑料制品、纸制品、皮革制品、石料、陶瓷制品、玻璃制品、钢铁、木制品,退税率下调到5%。三是退税率下调2个百分点的有:鞋帽、服装、箱包、玩具、钟表、家具、雨伞。四是对低附加值的机电产品出口下调退税4个百分点。
此次调整出口退税率的商品几乎涉及商品海关税则号的所有97个章节的。(消息来源:《对外经贸动态》总第90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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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财政部、国税总局正式的《关于调低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规定,从7月1日起,调整部分商品出口退税政策。对此,福州海关不仅及时走访企业,还决定6月30日加班办结所有已申报的出口货物报关单,以帮助企业应对政策调整带来的影响。
据福州海关负责人介绍,福州海关各业务现场将加快办理出口货物审单、接单、验放、结关和证明联签发手续,确保出口货物应快尽快、应出尽出。6月30日,各业务现场还将安排人员加班办结所有已申报的出口货物报关单。(信息来源:福建外经贸之窗6月25日商务动态)
希望:
武夷山市相关企业,积极应对。研究有关政策,做好出口产品结构的调整,确保企业长远利益。(梁建宏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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